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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都是很依赖文字和音乐的。现在已经成为了习惯。受到的震撼也是前所未有的。阿桑的歌在电台的一次节目中听到。然后就去网站疯狂地听了N遍。她的声音音质很有感觉。或是唱出了我想要的那种味道。最近的打字速度快了很多。或许是因为每天灌水的原故。
鸭子告诉我。昨天有个人来找我。然后她就听见一个同学说。就是那个神经病么。她复述给我听的时候。我没有一点感觉。本来就是如此。不必隐瞒什么。我在签名里说道。一个有点神经质的女子。
不想去爱。但还是固执的爱上了。或者说是喜欢。昨天肖告诉我。说是杨和猪猪一起跑了。我诧异。不可能。猪猪是个很乖巧的孩子。我把肖说了一通。就丢下他一个人走了。肖只说了句。真的。我说的是真的。不骗你。
跑到普通班去问静。她说是真的。我说怎么会那样。静说她们最后和两个男孩子一起回来的。原来一个安静的人的爆发力是那么强的阿。不可思议。夜说。你亲手把自己给埋葬了。埋葬了自己的感情。从那一天起。我已经不再是我。我告诉他们。我是未央。未央。你们知道么。
最黑的瞳仁是一剂毒药。我爱上了他。那天。我从他的眼里看到了什么。以前不曾有过的。他的微笑很灿烂。那一次是在车上。我的CD机里放的是王菲的乘客。我是这火车。第一个乘客。他的手里戴着一个银白色的戒指。和一个滑板。他是个贪玩的孩子。呵。
爱。爱。爱。让我爱。爱。爱。爱。我要爱。让我爱。
爱情是盲目的。这只能说是暗恋吧。鸭子说他都不认识你。我说不需要认识。只要我能记得他的样子就好。记忆中他的干净的样子。穿着一件毛衣和一条宽大的牛仔裤。简单的够彻底。
爱情也是一剂毒药。让人死的不明白。尝不到它的甜美。只有酸涩。或是痛苦。最近常常和咖啡。所以整夜整夜的失眠。这足以让我疯掉。顶着黑眼圈。像个怪物。在这个城市里卑微的生活着。
千篇一律的生活让我厌倦。但无力改变。爱上一个人亦是一件快乐的事。我能说。至少现在我已经爱过。我不是个小孩子了。总认为爱情是一件廉价品。每个人都说着爱情的真谛。有谁能说自己轰轰烈烈的爱过呢。
丁丁说不要轻易的说爱。我写一段文字给她。然后她就哭了。 我看着他离开。从不挽留。因为我知道。我只是一个人。不需要爱情的复杂的动物。这一刻才知道失去了永远不能够再回来。院子里的法国梧桐树在今年的春天格外的绿。有时会闻到一股淡淡的香。那一年。梧桐树下的誓言。如今已成过眼云烟。
爱情是一个的坚持。我从不说爱。爱上他。是在夏天。他打篮球的样子很特别。总是能很轻易得投进去。虽然已经离开学校。夏天的爱情总是特别的脆弱。经不起任何的考验。因为彼此都受过伤。才会记得如此清楚。因为那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爱。
爱。爱。爱。让我爱。爱。爱。爱。我要爱。
他们和另一个女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会想起我么。自嘲起来。我不是个漂亮的女子。有什么理由挽留呢。我也不会愚蠢的这么做。朋友都说我的思想畸形。或许是这么样的吧。环境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阿。
越来越不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家里的东西基本上被我摔过几次。鸭子说我是典型的暴力倾向者。说这话的时候。我的脸已经气的绿了。我就是这么的容易的生气。
2003年的时候。我和他们说再见。离开这座城市。迫不及待的逃离。似乎已经开始厌倦。爱过的人太多。所以只有选择忘记。不记得也很好。至少不会让自己疼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