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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蓝天抄袭现象说开去
“天下文章一大抄”,是人们对文学写作的一个评价,听起来,语气似乎有些偏颇。只是,这句话里的“抄”,其实不仅指全盘照抄的蹩脚行为,还包含了作家诗人们千人一面缺乏个性,文学作品千篇一律相互模仿的意思。所以其后也常常加上了一句——就看抄好与抄孬。
在蓝天上,有过不少关于抄袭的讨论,和其它带有原创性的文学网站一样,蓝天的抄袭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的。
这几天,在蓝天上看到一篇五星文章,作者在蓝天上算是熟识的面孔,也编过他一些文章。看了后就一个感触:好!于是放入了收藏夹。回复评论也多,四五十条。阅读时,我发现题记中有个明显笔误,不知是因为改作文时养成的吹毛求疵的习惯,还是觉得这个字关系到文章主旨改过来最好,就善意地回帖做了提醒,并说此文是在蓝天近一年来看过的好文章之一。次日再看,下面多了条作者的回复:“打错了嘛,GGYY干吗?”。
这时,心里不免又生出些质疑来:真是你写的?于是,“叽叽哇哇”之余,放下手中的活,随便拿文章中一句话放到百度搜,这一搜,哗啦啦,大段大段的,自来水一样,全涌出来了。这时,我头脑的联想是,一个电影剪辑师,在熟练地把摄像师拍下的一组组精彩镜头,剪接在一块。后来作者正告我:创作好文章,可以用“拼合”的方法。想了想,都说文有法而无定法,如果真是这样,也就不便硬性地在该文上烙上一个“抄袭”的大印了。
因此,需要说明的是,写这个帖子的目的,不是要把上述事件孤立出来就事论事,去做什么“抄袭”的鉴定,涉及到的当事人,也不必对号入座。我仅仅是把它当成引子,引发出一直以来对于抄袭现象的感言。
大学时做过几年业余编辑,工作后做过文学社的指导老师,还是个得批改作文的语文老师,对“抄袭”也算有了自己的感受。在编《白帆》社刊,以及去年选“蓝天周年佳作”,为“九州方圆杯征文”做初评时,最担心最头痛的不是缺稿子,也不是手头的稿子质量不高,而是怕抄袭。缺稿子,无非是多花点时间再去收罗收罗,稿子质量不高,也无非是阅读思维出现点“审美疲劳”,再退一步说,文章不行,不得已降低一个层次也无妨。
偏偏是出现这种情况:看到一篇好稿子,困顿慵懒的思维,顿时会为之一振,为遣词造句的恰到好处,为文思脉络的酣畅淋漓,为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激动地叫声好,尤其遇到作者年级不高,而笔力不凡,往往还在这时乐观地想象出一些诸如校园文学欣欣向荣写作人才风起云涌的美好景象来,可接着到什么地方一查,却发现文章是来自某某刊物,某某网站,甚至来自巴金冰心,这时心情因失望和气恼而产生的落差就可想而知了。
刚来附中那年的假期,编第11期《白帆》,看到一篇文章,当时还和其他几个老师交换看了,一致称好,文笔老练,结构巧妙,
不可想象那是出自一个初一学生之笔,当时心里也隐隐有疑虑,就到网络搜索了一下,没发现什么抄袭的端倪。后来出刊了,遇到文章作者的一位亲戚,说她因为文章登上了《白帆》,受到很大的鼓舞,写作上也有了新的起色。可才过了一阵,
就收到好几个同学的检举,说此文全抄自一家作文期刊,有的还附上了样刊。那时心里的感觉,就好象一件喜爱的东西,在身边放了很久,陡然有一天,被人告知是一件赝品。
后来我碰巧和这个同学在同一个年级。一次听她的班主任说,她成绩不怎么样,语文科也一般,惟独文笔不错。当时又有了些欣慰,刊登一篇抄袭的文章,却能出人意料地给予了“作者”一些前进的动力,也不失为一件幸事了。
关于模仿、借鉴和抄袭、剽窃的定义,是一个主观性较强的问题。我一直缺乏基于著作权层面的确切理解和清晰概念,而只是在潜移默化的阅读写作中逐渐形成了一种下意识的感觉,能直观地对这些概念有个大体区分,知道模仿不等于抄袭,借鉴不等于剽窃,引用不等于侵吞。
记得是在小学三年级开学时,第一次接触写作文,隐约记得文章的标题是“秋天的景色”。全班同学跟着老师在黑板上,一词一句地写,那场景就像开会,同学在下面叽叽喳喳地叫,老师就是主笔,认真地做着会议记录,谁想到一个好的词语,好的句子,老师先表扬一下,再写到黑板上,一节课过去了,黑板上也有了一篇像模像样的短文。那时,与其说是在构思文章,不如说是在组合词语。
到了初中,有了独立组材、运思的能力,阅读面也在扩大。记忆最深刻的作家,不是鲁、郭、茅、巴、老、曹,也不是课本上的老面孔冰心、杨朔、吴伯箫,而是湖北一个叫蔡勋建的作家。偶然一次,在湖南日报的“湘江”副刊上看到他一篇散文,叫《寻找自己》。大致内容是讲述了作者迷失自我的经历,从童年的懵懂纯真,到长大求学的迷惘,到都市生活的目迷五色,最后幡然醒悟,在回归自然中回归自我。在我那时看来,这篇词语凝练、结构整饬的短文,胜过了一切名家名作。于是一字一句把它抄在了剪报的第一页,常常拿出来读读。不夸张地说,最熟悉的时候,可以像后来学《岳阳楼记》一样地背诵。十多年过去了,还记得其中“春风夏雨秋霜冬雪,春耕夏种秋收冬藏”的句子,还有一些诸如“目迷五色,心鹜八极”之类的词。此后还读过他一篇《赊月洞庭》,这几年的教学中还在一些中考模拟题的阅读理解中
偶遇过。
到了初二时,写过一篇《思索未来》,结尾一段有个这样的句子:“一声雄鹰的长号把我惊起。天上还是蓝的天、白的云,四周还是红的花、绿的草,我还是我,一个平凡现实的我。”就是模仿了《寻找自己》的结尾,它的原句记不清了,但也是一种什么动物把作者唤回到现实世界。只是,我换了一种动物,换了一些词语,变了一个方式。后来文章发表了,心里却很
忐忑复杂:一方面是激动兴奋,另一方面又总担心周围的同学看到《寻找自己》,发现我模仿了它,而被认作是“抄袭”。
到了大学,对“抄袭”的印象,更深刻地转到了当代文坛上。听讲座时知道了1996年张颐武、王干和作家韩少功之间的“马桥之争”,那
就是一场界定写作模仿和抄袭的讨论。张、王二人以辛辣的讽刺笔调,抨击韩少功的《马桥词典》无论是内容或形式,都“完全照搬”塞尔维亚作家帕维奇的《哈扎尔词典》。很显然,韩少功是一个具有传统文人的尊严、良知和正义感的作家。他的心血之作遭受外界的抨击,他根本做不到心平如水,做不到所谓的拿沉默来做最有力的回击,更羞于戴上“抄袭、剽窃”的帽子。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像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以母亲的名义赌咒其作品不是来自抄袭与模仿)一样发誓,表明自己没有在发表《马桥词典》之前读过《哈扎尔词典》。这场文学论争,后来演化为一起名誉权官司,最终以韩少功胜诉,算是了结。
韩少功也毕业于湖南师大中文系,因为这个原因,我和一些室友去读了《马桥词典》,虽没机会再去读《哈扎尔词典》,但可以肯定的是,哪怕韩少功真模仿了帕维奇的小说蓝本,而称不上“小说的文体革命”,他对民间语言的精心研磨和对湘北习俗的细致展示,却是无从抄袭的,凭这点也足以体现小说的价值。
记得,蓝天刚刚成立时,我曾把学生的一篇被十多家报刊刊载了的习作发了上来,后来郑州的一位编辑指责该文抄袭了他的作品,他的理由是文中出现了“生命的纯白”等因他的文章演变而来的词语。因为此文是作者的考场作文,我也和作者交流过多次,并要她反复修改后定稿,所以深信文章不是抄袭之作。其间就模仿和抄袭在蓝天上进行了一些探讨,不再赘述。
或许,每个学习写作文的人都得经过一个模仿、借鉴的过程,取其他好文中一个好词好句,参照他人写作时架设文章的技巧,为己所用,都是正常的学习。即便是专业的文学创作,模仿别的作家,也是普遍存在的。凭心而论,哪个初学写作者乃至专业作家在创作时不受自己的阅读记忆的影响?不受自己喜欢的作家或作品的积极熏陶?
作家林斤澜就曾说:“我六十岁以前的作品,都是模仿。我六十岁以后的作品,大部分也是模仿。”他甚至认为,“任何文学作品,都可以说作是模仿之作”。
李贺有诗:“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而毛泽东有诗:“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闻一多有诗:“鸦背驮着太阳,/
黄昏里织满了蝙蝠的翅膀。”而臧克家有诗:“日头坠在鸟巢中,/ 黄昏还没有熔尽的归鸦的翅膀。”
李贺是毛泽东最喜欢的三位李姓诗人中的一位,闻一多作为中国新诗的先驱也受到藏克家的推崇。但毛、臧二人的诗歌,不能狭隘地理解为抄袭。
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参照了果戈理《狂人日记》的讽刺手法,曹禺的《雷雨》也借鉴了易卜生《玩偶之家》的表现形式,张爱玲《半生缘》的部分情节取材于美国作家马宽德的《普汉先生》。不是因为鲁迅、曹禺、张爱玲的赫赫声名,读者才没有将其创作归之为抄袭,而是他们的作品,融合了作者对社会对时代对生活的深刻理解,而终将汇入了现代文学经典之河。
曾经几年的高考满分作文中,都有一些在构思在内容上与《故事会》上的文章雷同,有人认为这是抄袭,还是《故事会》编辑部站出来澄清,认为这不算抄袭,而是一种学以致用的模仿。因为作者在短时间内需要审题立意,需要把头脑中积累的文章素材进行紧张的增删改造,包含了自己的再创作过程,而在考场上也不可能完全照抄例文。
在某种程度上,精心的模仿和认真的借鉴,所花费的脑力,有时不比独立自主的创作少。独立创作可以信马由缰、天马行空,不受固有思维的限制,而模仿,是建立在对另一种创作方式的肯定和赞赏的基础之上,常常得先把模仿的对象读懂,把模仿的作品钻透,在心里往往还抱着超越对方的想法。作为一般写作者来说,常常就是这样,文笔由笨拙到了熟练,文思由表层到了精当,文才由浅薄到了厚实,模仿作品的过程,也可以是收益匪浅的过程。
那什么是抄袭?前几年的北大博导王铭铭可谓是代表人物了。这位“著作等身”的教授,据说13个月之内就出版了11本专著。在30余万字的著作《想象的异邦》中,就有10万字左右照抄一位国外学者的《当代人类学》。
就目前的蓝天来说,提高型的学习写作要多于专业化的文学创作,但拒绝蹩脚的“文抄公”行为,保持原创的纯净氛围,仍是必要的。只是不妨把界定抄袭的尺度放宽泛些。依葫芦画瓢,只要自己去画了,算不上抄袭;看人家碗里的菜可口,夹几小块来咀嚼咂摸,算不上抄袭;有灵活改造的“抄好”,算不上抄袭。但是,大段大段地从其他网站复制、粘贴、拼凑,据为己有,打上“原创”的印子,就无疑愚弄了大家,也脱不了“抄孬”的干系了。写作是一个或愉悦或勤苦的创作过程,可离不开诚实作文。和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农民一样,写作,需要自己一锄一锹地去开垦,而抄袭,就等于是大白天去偷窃人家田里的瓜,地里的豆。
大多数的作家,都很珍视自己的文品和人品,也秉承着严谨的创作态度。但凡文坛抄袭,一旦曝光,对于抄袭者来说都是莫大的人生污点,多半落得个遭人指责的下场,他的作品,大多情况下就大大贬值了。但也有和这一惯例相悖的文坛抄袭。前一阵,少年作家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被指控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而被法院判罚了20万元。不过,偶像作家就是偶像作家,对“抄袭”危害的免疫力也非同一般,他并没有因此遭到广大读者的谴责唾弃,更没因此自毁了美好的文学前程,相反,媒体们欣喜地找到了更多炒作的花絮,大肆捕捉郭敬明的一举手一投足。郭敬明的抄袭,和发生在娱乐明星身上的婚变、斗殴、嗜赌一样,似乎不再是负面新闻,而转换成了宣传炒作的新的卖点。
只不过,一般的抄袭、剽窃,还是不能和招摇撞骗、欺世盗名之类的行径相提并论,毕竟一篇抄袭之作,也不至于遗祸人间,罪不可赦。退一步说,自己真抄袭了,能自省改过,倒也不算什么大罪过;再退一步说,自己抄袭了,也未能自省改过,但能心知肚明,知道文采再好也是假借他人,自己躲在暗地里不言不语,也就算了。但是明明自己做了“文抄公”,还把别人的赞誉当自己的光荣,沾沾自喜,或者编个欲盖弥彰的理由,开脱辩白,那就大错特错——好比你撒了个地球人都知道的弥天大谎,却还在和旁人谈笑风生、应和自如。
比如,写出了许多优秀小说的作家刘心武,有一回称自己做梦时想到一句诗“江湖夜雨十年灯”,颇为自得,并拿到报纸上发表了。岂不料九百多年前的黄庭坚就写过“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面对讥讽指责,刘作家要坦然承认自己在这一小块的知识缺陷,旁人也就不好意思再穷追猛打了,偏偏作家还要为自己著文申明,“确系梦中所浮现”云云。于是,和太白梦见“生花之笔”一样的“梦中得句”,原本也算是文史佳话,到了刘心武这,倒成了一桩流播甚广的笑谈。
2005/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