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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行威在2004-04-15 20:19:48 发表题为【评论: 一个并不轻松的话题】的评论,序号:91318 [删除] [编辑] |
| | 最后一段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一篇文章,即算体现了一定的才气和灵性,但如果根本不合命题要求,不顾话题限制而自说自话,其实还是作者思力与才力不足的表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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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正良在2004-04-15 20:41:42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91355 [删除] [编辑] |
| | 昱北兄由“不轻松的话题”导出了凝重的思索,所讨论的,已远不止《一个诗人之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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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梦成真在2004-04-15 21:21:00 发表题为【评论: 一个并不轻松的话题】的评论,序号:91417 [删除] [编辑] |
| | “于是,只好守定了考场作文的要求,因为,这要求的骨子里,有一个公平在。”这考场作文的要求,应该就是“考场作文”的底线了。如果连这底线都没得守,我想,公平、公正,也就无从谈起。
我,没有当过语文老师,虽然评判过考场作文,但在各位名师面前,确实不敢班门弄斧。但我知道,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当然包括评判考场作文),都必须守住一定的底线,否则,可能连自己到底是谁,到底在做什么,都会搞不清楚了。
无论何时何地,这底线,还是要守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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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涛在2004-04-15 21:27:39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91424 [删除] [编辑] |
| | 正如欧阳老师所说,舞文不易,评文尤难。没有规则标准,没办法评;设定个准则,有人又认为是给舞文弄墨的事带了镣铐。
所以在很多情况下评文是费力不讨好。任你怎么弄,就是会有人不满意!可作为人师,他们只有做头羊,冒硬汉,不能给学生失了方向。
好在天底下还有个公平在,不求绝对公平,好歹得让人图个想头,图个奔头。既然作文,就得有题有目,有规有距,不能随意而为,任人鼓捣!规则标准不能少!
话说到这份上,《一个诗人的死亡》所弥满的雾水,也就不廓自清(借老师话)。
毛毛糙糙!胡乱言语!水平有限,图个票友,望欧阳老师见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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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昱北在2004-04-15 21:29:32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91425 [删除] [编辑] |
| | 美梦是真懂,句句都占了理儿。其实,考场文是容不得慧眼的。否则,是规则的破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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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昱北在2004-04-15 21:34:42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91436 [删除] [编辑] |
| | 回海涛:很好的帖子。大凡从高考那儿打拼出来的青年,图的就是公平这个盼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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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梦成真在2004-04-15 22:37:58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91481 [删除] [编辑] |
| | 欧阳老师夸奖美梦,美梦开心得不得了。看来,今晚肯定会睡不着了。
老师,美梦好学,倒是真的。一直以来,我都在为丰富自己“T”字型的知识结构而努力。而且,越学习,越觉得自己的知识存量太少。
如果不是怕给你和汤老师添麻烦,两位老师的讲课,我肯定是要多听的。好在逸尘说,来长沙后,一定去听听两位老师的讲课,我也就搭个顺风车了,可以吗?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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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昱北在2004-04-16 09:57:26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91550 [删除] [编辑] |
| | 回美梦:才女一如美梦,学而不厌。我们那点课,三脚猫的功夫,敬业倒是真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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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斌在2004-04-16 11:28:37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91579 [删除] [编辑] |
| | “法眼”“慧眼”之后话
首先要感谢汤正良、李新霞、欧阳昱北、厉行威、谢朝春、周红等老师和“母亲”同志、天才兄弟的指导,茅塞稍开。但仍有余意,在此一吐为快。
一. 关于《一个诗人的死亡》
1.《一》是不是离题之作,还需回归原命题来审视。原材料中一女工被炒鱿鱼,小孩想看她出丑,然后女工臆想到自己的尊严受到来自小孩和同事的伤害。命题者由此引出“伤害与尊严”的话题。诚如汤老师所言,女工的这一臆想并不健康,话题与材料也不是那么有必然联系。但现实却是,施者无心,受者有意,伤害尊严与否只有受者自己知道,命题者有这种思路,《一》文的作者也刚好揣摩出了这层意思(都有莫须有的共性)。如是,文中(这是一篇寓言)所写诗人言行乖张、臆想荒诞也当在题意之内。而《一》文作者立意模糊,态度暧昧,既有对诗人的讽刺,亦有对世俗的不屑,语言运用反讽手法,写法比较另类。新版高中教材中有西方现代派的作品,作者大概受其影响。我高看一眼只为作者乃有心之人,且语文素养不错,又未离题,稍施慧眼应可多打几分。
2.《一》文当然不是值得在考场上学习效法的好文章。指导高考应试作文的标尺,当是条分缕析的基础等级和发展等级,不宜冒险尝试,否则真会误人子弟。但从高考阅卷的角度,对于这种有个性的构思和表达且还谈不上完全离题的作文当不应排斥。赋分不宜太底。
二. 关于高考作文阅卷的公平
这正是这次讨论的实质所在。公平是文明社会的标尺。高考是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教育水平、国人素质条件下最公平的选拔机制。而其中最难以做到公平的一块就是作文阅卷。但绝不要以为尺度井然,法眼严苛就会公平。中国古代科举考试是较公平,但又因其要求太苛而造成了一些新的不公平,野有遗珠,史有明载。我之法眼、慧眼云云正是出于对公平的诉求。
而事实上,近几年的高考作文阅卷的指导思想一直在悄悄地发生变化,为的也是公平和育人,其轨迹是:从题本到文本再到人本。记若干年前,有好多作文就因为,审题不准,扣题不严,点题不当而打0分的,那是题本观念的影响;稍后,淡化审题和文体,制定了详细的基础等级和发展等级标准,给学生以较大的发挥余地,作文阅卷也不苛求审题和文体,满分作文多了,0分作文少了,这是文本主义;近两年随着对话题作文命题本身的争议,对某些考场作文的争鸣,以及新概念语文和新课程标准的提出,人本思想油然即生。当然人本和文本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两个概念,只是更侧重于人的发现、人的培育和人的发展。
题本时代的高考作文指导之典型往往是做尽所有题型并运用快速作文法和“引、联、深、结”四字诀,为考试而作文。
文本时代的高考作文指导之典型往往是对照两个等级的划分做尽各种话题、各种表现手法,搜罗各种范文、各种模式,预备各种材料、各种观点。为作文而作文。
人本时代应当是为做人而作文。
所以,我呼吁,高考作为指挥棒,阅作观念应带动写作观念的变化。湖南今年得逢其时,有单独之利,不妨在阅作上也来点新意。
(汤老师:我的几次发文,让您劳心费力了,很过意不去。您要注意保重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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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梦成真在2004-04-16 13:06:42 发表题为【我还想说】的评论,序号:91642 [删除] [编辑] |
| | “近几年的高考作文阅卷的指导思想一直在悄悄地发生变化,为的也是公平和育人,其轨迹是:从题本到文本再到人本。”应该说,这是一种进步,也是我们所应追求的一种理想状态。问题是,社会的文明程度,以及作为个体的人的基本素质,是否与这种“人本”思想相匹配?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后果将不堪设想!就像我们都向往夜不闭户、没有红绿灯、没有警察的太平日子,我们也一直在为此而不懈地努力。但在人的文明程度还没有达到这种理想生活所要求的境界时,如果我们真的去尝试夜不闭户,去尝试撤掉红绿灯,去尝试取消警察这个职业,那么,我们面临的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一种什么样的生存环境,大家肯定可想而知。那一定是“天下大乱”的状观景象!
记得十年前,海口有一家颇具规模的经营餐饮业的酒店,开业时的景气,令同行嫉妒得要死。这家酒店,模仿国外同行的经营模式,采取由顾客凭其对饭菜质量与服务质量的自主认定,来决定所应支付的消费金额的方式,来经营。当时,酒店的宣传,媒体的助威,将其炒得沸沸扬扬,红红火火。只可惜,开业不到两个月,就关门大吉了。为什么?相信不用我多说,大家早已心知肚明。
高考作文阅卷指导思想的人本化,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也是最终会实现的目标。但在对现在的考场作文评判时,过多地强调“人本”,是否合适,还请各位三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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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昱北在2004-04-16 13:47:09 发表题为【评论:】的评论,序号:91677 [删除] [编辑] |
| | 早说了这是“一个并不轻松的话题”。
我的评高考作文的观点,见于《一个并不轻松的话题》,还说一遍?实为绕舌。或者是囿于篇幅,有说而未明处?就把那或者被忽略的再搬出来?杂七杂八的观点如下:
阅卷者必以标准为标准,以标竿为参照
这规则其实就是那出栏的标准
命题的取向是无误的:以关乎青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热点问题为责无旁贷
社会有太多的理由评判高考作文,甚而可横来扫荡
口舌之利以后呢?这要求的骨子里,有一个公平在
原话题里“她的那些同事也会想要窥视她的落魄和失意。她决不能在失去工作的同时,也失去自己的笑容和尊严” 是明白不过:做人不能被突如其来的灾难击倒。
《一个诗人的死亡》里的,是诗人“自我作祟”的鬼胎,当生命也可为并非尊严的尊严而舍弃,尊严已然出现了悖反。
对话题而不知其言之所示,其意之所归,自出洞岫
“法眼“+”慧眼”,几只眼?故说:不是以任何个人的看法为标准。/补充:不持“法眼”观,也不持“慧眼”观,标准既定,持标准观。
“要求太苛而造成了一些新的不公平,野有遗珠,史有明载。”仅仅是“要求太苛”造成?故说:给非“八旗”的农们工们的子弟留一条缝罢。/补充:科举遗贤,怎一个“苛”字能了?况且,异代不同时。
“从题本到文本再到人本”,很理性?没了文,三本何在?故说:口舌之利以后呢?能找到另一种公平否?/补充:考场作文,所见无非文,所批无非文,所评无非文,都“人本”去了,何以置诸文为?
“作文阅卷也不苛求审题”,等同了不计审题?故说:对话题而不知其言之所示,其意之所归。/补充:“淡化文体”之说,诚有;“淡化审题”之说,实无。且审题上的放宽决不是审题的淡化。在审题的权重上轻些,不作唯一观,倒是真。从语言、结构等诸方面给分,是不唯一观的结果。
“高考作为指挥棒,阅作观念应带动写作观念的变化。”故说:这样看来,对它的评判,实在是关乎了写作的导向,且不仅仅是考场作文,更是母语的学习本身有贴近生活的诉求。/补充:阅作观念的变化,当朝向社会人文发展的主流意识,而非它。
“《一》文的作者也刚好揣摩出了这层意思(都有莫须有的共性)。”故说:原话题里的“尊严”是明白不过:做人不能被突如其来的灾难击倒。《一个诗人的死亡》里的,是诗人“自我作祟”的鬼胎,当生命也可为并非尊严的尊严而舍弃,尊严已然出现了悖反。/补充:彼尊严而非此尊严,明白无误。
再来看文章里头诗人的“尊严”:
“诗人朋友每天要做的就是坐在房顶的边缘——发呆。平时楼下过路人谁也没有注意到这样一樽“雕像”,诗人也为此感到很沮丧,这是以说明一个问题:尽管诗人立志要生活得边缘,可还是在心里祈求被“世俗”所容纳……
他准以为这个神情沮丧的人要自杀。诗人敏感地觉察到了这一情况,他甚至有些欢喜,因为终于有人注意到他了。
诗人此刻才从幸福中猛醒过来,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他不知该怎么办了——其它他早就可以一走了之,可他沉浸于臆想中太久,所以导致目前的尴尬。
拉他的是他的尊严。”
再来看话题里女工的尊严:
女工莫名其妙地被老板炒了鱿鱼。
小孩回答:“这条长椅背刚刷过油漆,我想看看你站起来背上是什么样子。”
女工恍然醒悟,如同这双眼睛想看她背上的油漆一样,她的那些同事也会想要窥视她的落魄和失意。她决不能在失去工作的同时,也失去自己的笑容和尊严。
相同:都有莫须有的共性。(张老师语)
相异:
诗人的,前因:“发呆”成“雕像”;后果:臆想中太久,所以导致目前的尴尬。拉他的是他的尊严。
女工的,前因:莫名其妙地被老板炒了鱿鱼;后果:如同这双眼睛想看她背上的油漆一样,她的那些同事也会想要窥视她的落魄和失意。决不能在失去工作的同时,也失去自己的笑容和尊严。
偷换了什么?还要捅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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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昱北在2004-04-16 14:39:15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91712 [删除] [编辑] |
| | 美梦所言,抠到了问题的痛处。讨论还得回到事实上的高考阅卷上来。如果一味天女散花,美而让学生迷失了自我。没了规则,足球赛是比不了的;不守规则,连贝利也要一视同仁地吃了红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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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斌在2004-04-16 15:25:49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91738 [删除] [编辑] |
| | 欧阳先生说“话题里的“尊严”是明白不过:做人不能被突如其来的灾难击倒”,若果如此,似乎引出的话题为坚毅、自信、走自己的路、面对灾难等比“伤害与尊严”更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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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昱北在2004-04-16 15:55:50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91764 [删除] [编辑] |
| | 此话题的“尊严”内容,不是“做人不能被突如其来的灾难击倒”,是什么呢?只好就教于张老师。
话题的“尊严”内容如此,可讨论的还得是“尊严”。任何讨论,作没有前提条件的延伸,都会荒谬。
我在楼上的帖子里,下载了《一个诗人的死亡》的原文,无非是梳理一个头绪,作者自己没有的内容,我们真不该在阅读的时候,再创造了,去作为依据。文章改一字,添一句,可面目全非,文章没有的,奈何硬要填塞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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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琳之在2004-04-16 16:31:12 发表题为【精彩!】的评论,序号:91774 [删除] [编辑] |
| | 好象也只是这两天没上网呀,咋就有了这么多好文章?
呵呵!好一场精彩的辩论赛,让琳之开了眼了!
长见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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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斌在2004-04-16 16:45:32 发表题为【评论: 精彩!】的评论,序号:91781 [删除] [编辑] |
| | 欧阳老师:原材料中固然有“做人不能被突如其来的灾难击倒”之意,但此意恐不宜引出“伤害与尊严”这一话题,亦即与尊严的关联不是很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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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昱北在2004-04-16 22:38:35 发表题为【评论:】的评论,序号:92156 [删除] [编辑] |
| | 建斌老师:
无非是比较之意,以示两“尊严”的不同,或者说《一个诗人的死亡》里,其实是没有“尊严”的,只是在开头或结尾,贴了个标签。将两文相关内容比较,也是这个意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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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天流云在2004-04-17 07:50:37 发表题为【评论:】的评论,序号:92237 [删除] [编辑] |
| | 本不想参与这种没有结论的纷争中,但见大伙说得热闹,也来凑个趣儿。
一般而言,一篇文章的好坏,一篇文章的题旨,是很难下非常准确的定义的。然关于诗人之死的作文,与尊严是一点也挂不上钩的。尊严是什么?新华词典上有两层解释:1,庄重而有威严,使人敬畏。2,独立而不可侵犯的地位或身分。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尊严是一种让人敬畏的东西,尊严是一种身分或地位的象征。而诗人的举动,令人莫名其妙,又如何与尊严联系得上,只能说那是个疯子的作为,抑或是作文者不合逻辑的胡思乱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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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昱北在2004-04-17 09:48:32 发表题为【评论:】的评论,序号:92288 [删除] [编辑] |
| | 高天君说得很好:尊严是一种让人敬畏的东西。但作文的时候还得谈尊严,不好从让人敬畏的东西上展开,上个帖子说了这样的看法。这次的讨论是有意义的,说到底,作文的审题不可不慎,随意的成分多了,评价就无法驾驭,宿构文就会堂而皇之地要说法,公平就没有了。
谢高天君的参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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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吟诗人在2004-04-17 22:48:50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92804 [删除] [编辑] |
| | yu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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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开宇在2004-04-18 21:43:17 发表题为【评论:】的评论,序号:93580 [删除] [编辑] |
| | 十分景仰欧阳老师的文才``
佩服欧阳老师作文时严谨的态度```
本篇亦为精心之作,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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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墨在2004-04-22 20:30:56 发表题为【评论:】的评论,序号:94177 [删除] [编辑] |
| | 这里好热闹,容墨子插一腿。
上面大家们都站在老师的角度抒发感受,交流情感;听听学生们的意见,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声音呢?
学生讲讲在立意方面的感受。
偏激尖锐之处,谅。
墨子觉得,老师们出卷(指作文立意)时心里是存在一个点的。学生的文字若能在像一根针一样扎中老师们心中那个点,扎得又准又狠,力道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那绝对是一篇好文章,高分自然不在话下。
对于一类型的学生,这绝对是一个优势。
同时,分数就最能体现老师认为你这篇文章是否扎准了,扎狠了。
时常有人认为自己没有像老师说的那样“不切合中心”,试卷上明明说着在话题范围内即可。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谁叫你的文字没力道,没狠劲儿,不能让阅卷老师大叫痛快呢?
所谓隔靴搔痒,即是如此罢。
其实,从结果来看,我们是可以学得像墨子的老师常说的那样,善于揣摩命题人的意愿的。倘若真有这么一个日子,墨子和墨子的同学成为捕风捉影的高手,见文猜人,使得作文分数节节高升,那可真是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现在的教育开放式,造就了一批聪明的人才啊。
呵呵,我们真正学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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