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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浓于水的“偏见”[欧阳荐枫-原创]  
发表:2003年08月15日 10点33分  栏目:[教师园地] 出处:不亦快斋  阅读:次  鲜花:0朵 臭鸡蛋:0个

  2003年全国高考作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60分)宋国有个富人,一天大雨把他家的墙淋坏了。他儿子说:“不修好,一定会有人来偷窃。”邻居家的一位老人也这样说。晚上富人家里果然丢失了很多东西。富人觉得他儿子很聪明,而怀疑是邻居家老人偷的。
    以上是《韩非子》中的一个寓言。直到今天,我们仍然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听到类似的故事,但是,也常见到许多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情况。我们在认识事物和处理问题的时候,感情上的亲疏远近和对事物认知的正误深浅有没有关系呢?是什么样的关系呢?请就“感情亲疏和对事物的认知”这个话题写一篇文章。
    【注意】①所写内容必须在话题范围之内。试题引用的寓言材料,考生在文章中可用也可不用。②立意自定。③文体自选。5题目自拟。⑤不少于800字。⑥不得抄袭。
  
  
     血的本质是爱,是有偏见的;本能的、致命的偏见。
  小时候家里很穷,母亲带着我住在离家40里的龙溪乡下。那年秋天的一个傍晚,邻居一支很珍贵的派克钢笔不见了。当时在他家玩耍的只有三个小孩儿:我、邻家儿子和邻家表弟。自然而然,我首当其冲成为了怀疑对象。晚饭时分,邻居拉着他的儿子和邻家表弟来到我家,要我交出钢笔。我矢口否认,因为我确实没拿。但邻居的咄咄逼人让我格外无助。母亲在不知内情的情形下为我作了语无伦次的辩护。平时和母亲关系还算不错的邻居虽然认定是我偷了他的钢笔,但苦于无证和母亲的强悍只好无功而返,一边出门一边骂母亲“失去理智”。
      那支钢笔后来终于没有找到,成了一桩悬案,许多年后还有人提起。我始终记得邻居走时恨恨的眼神,还有母亲给我的无端信任。也正是因为母亲信任的支撑,我才度过了人生一个又一个难关。母亲也是无助的,情感给了她轻视理智的力量。
  我们有理由相信人是情感的动物,不可能做到完全理性。我一直认为理性有时只是情感的影子,比情感更暧昧、空幻、简单。有些时候,客观真实进入人的意识确实背离了真实面目,发生扭曲变形。但是,血浓于水的信任却给人以极大的震撼和支撑。韩非子的“智子疑邻”中宋人对儿子的赞赏和对邻居的疑心招致了千古的哂笑和非议,但同样留下千古的警示和思考。我们一直在追思情感的过失,却未曾发现理智的脆弱。情感使生活变的更生动,更富立体感,而理智则更冷冰、更简单,是一种清醒的无奈,一声轻轻的叹息。现代生活的狭窄空间让人窒息,世界给了我们太多的打击与否定;所以我们宁愿相信我们最亲近的人。“打架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正基于此。宋人对事情的判断本无所谓错,儿子没有理由偷自家的东西,别人则不同。何况,宋人只是“疑”,并没有下无端的结论。但他却招致了千古的嘲笑和诟病。可怜的宋人!
      不惟是个体的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也是如此。龙应台女士在一次应对一位学者对我们民族的诘难时话语非常精彩:“歧视别人,同时也在被歧视,这是整个人类的共性,并非中国人独有。”正是这种血浓于水的偏见,我一直相信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国家,也一直这样教育我的学生: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
      也正是这种近乎“智子疑邻”式饱含激情的认识,几十年前,那群和我们年龄相仿佛的青年人,在那个千疮百孔的年代里,做了他们该做的一切,为国家,为民族,为众多不堪忍受的百姓,也为他们自己。他们把自己的生命与国家命运融为一体,他们在情感的支撑下认识并证明了中国人的尊严和价值。在承受时代压力,感悟时代赋予的同时,他们准确地把握了时代的深度并冲破了时代的限制。
      情感无时无刻不左右着我们的认识。我们爱好,所以去努力,我们热爱,所以勇于奉献。世界是一个活的实体,一切美德和深层次的东西都蕴含着丰富的情感。我们错就错冷漠的,在不负责任的猜测和结论,而不是情感倾向本身。也许“智子疑邻”只是韩非留给世人的一个暗示。在我们自己不可避免地陷入某种困境的时候,最虚无缥缈也是最脚踏实地的解决办法就是用我们的爱与智慧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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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评论13| 查看作者文集 | 访问作者家园 | 举报抄袭文章
湘滨2003-08-15 16:15:35 发表题为【评论: 血浓于水的“偏见”】的评论,序号:123  [删除] [编辑]
    高考场外满分作文。
      邻居怀疑偷钢笔的是你而不是他表弟,母亲信任的是你而不是他人,都是“致命的偏见”,但它们的产生都是因为爱的支配。所以,爱和恨是用来装数量不多的酒的两个酒杯,这个满了,那个就空了。
汤正良2003-08-15 17:32:03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128  [删除] [编辑]
  上午溜了一眼,加了五颗星,但没空作评。
    在《谈谈“读书札记”》的回复里面提到荐枫君试水之可喜可敬之让人钦佩。
    荐枫君的文字功夫无疑是很强的,这篇试水文章立意新,另辟蹊径,说出一番道理(由寓言而来,今年的高考作文一般都是谈感情对认知的负面影响)。血浓于水,有时候,理智常常在情感人性对面显得虚弱苍白,这种现象是存在的。这种思想认识及为这种思想认识所作的诠释论证,便是文章的价值。倒好像还不是湘滨君所说的情感中爱和恨彼此消长的问题。
    如果是学生的考场作文,无疑是满分。
    但这篇文章好像还有一个“致命的偏见”。文章的核心是阐述情感(亲爱)的作用(常常甚于理智),从由是母亲因爱而本能的信任“我”,而因了这信任的支撑,才使我“度过了人生一个又一个难关”,这是“爱”超越于“理智”的力量。问题是,那支钢笔如果是“我”拿了呢?这种“无端的信任”是不是会害我一辈子?不是“我”,而如果是邻居家俩小子之一拿了呢?
  邻居家那母亲的超越理智的情感便也可能害了邻居那小子。这个矛盾似乎在文章中没有合理的解答。从这个角度说,对于全文的中心论点而言,这一点也许确实还是一个“致命的偏见”。
湘滨2003-08-15 19:46:22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136  [删除] [编辑]
        邻居也好,母亲也好,他们对某个人的怀疑和信任都跟对亲人的爱有关,这种爱其实是多少有些狭隘的。但即便真是我拿的钢笔,这种爱依然是崇高的,因为至少它“血浓于水”,“情多于理”。
          拿钢笔的人是必然存在又是唯一的,邻居信任自己的表弟——爱,所以就自然怀疑我——恨,总之,他要把一杯必须喝掉的酒分开,他赏给了表弟,所以我就没了。我说的“此消彼长”是这个角度的意思。
欧阳荐枫2003-08-16 15:48:38 发表题为【好在我不是你的儿子】的评论,序号:178  [删除] [编辑]
   老汤是好人啊,开枪时还给你吃一顿暴的。只是这一枪瞄错地方了,打在我的小脚子头的趾甲上,只见我一个趔趄,然后又继续前进了。母亲的判断当然有她的根据,自己的儿子,自己当然有几分把握。都作父亲的人了这一点也不懂,可见老汤在做父亲方面平时得分不高。作老汤的儿子真是委屈。自己是什么人,自己教出的儿子是什么人,母亲应该是有把握的;甚至对邻居的个性也有她的了解。只是作为“局外人”的“我”不可能在文中顾左右而言其他罢了。否则,还不给你判个主题不明确,中心不突出?满分固然不敢想,60分只怕也是奢望。唉,我恨死那些乱评试卷的老师了,我的大学梦又是空梦一场!乖乖,我的老天。
欧阳荐枫2003-08-16 16:01:45 发表题为【“信任无端”实有端】的评论,序号:179  [删除] [编辑]
   母亲的信任在“我”看来是无端的,实则“有端”,无需明言,人理皆同。邻居母亲认为自己小孩不会拿,也许也没错,但作者没必要在文中澄清或过分纠缠。钢笔不见了,不一定就是小孩儿拿了,大人往往自以为是,不会从其它方面找原因,于是家庭出现了许多冤假错案。钢笔不见了,作者也没有义务把它找出来。如果一定要找出来,那文章标题就得改为“钢笔到哪里去了”。生活本来就糊里糊涂,没必要在这方面明察秋毫。我们的观念得改一改,老汤,你说?
汤正良2003-08-16 17:35:50 发表题为【说“吃一顿”、“打一枪”与“无端实有端”】的评论,序号:189  [删除] [编辑]
  《说“吃一顿”、“打一枪”与“无端实有端”》,论辩架式,但只说几句话。
    吃一顿是你该吃的,打一枪是你该得的。
    无端实有端之端肯怕是极端。
  
    
    无论如何,你不能否认我楼上帖子里“如果”的可能。“情爱”是双刃,想必也同样是不可否认的。当然,文章里也可以持之一端,但是,在存在那个“如果”的可能的前提下,在两家母亲同样的情爱面前,是可能必有一害的。
    思想的疏忽造成“致命的偏见”,与文章写法无干。
欧阳荐枫2003-08-17 11:35:24 发表题为【评论: 说“吃一顿”、“打一枪”与“无端实有端”】的评论,序号:217  [删除] [编辑]
I   服了 YOU !
汤正良2003-08-17 11:47:26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220  [删除] [编辑]
  其实,只要在文中带一笔,不遗人以话把。“辩证”这个东西常常还是不可或缺的法宝。
    也不管你是心服还是口服了。
    你的手机打不通,下午可否参加初新年级的分班考试阅卷?
欧阳荐枫2003-08-17 17:56:50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229  [删除] [编辑]
 下次可记着啊:13307485360,家里:8615781
蝴蝶飞飞2003-09-13 14:02:02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3656  [删除] [编辑]
你写得真好!!!
  小女子佩服万分!!!
  欢迎来信~~~~
  tclyr@tahoo.com
蝴蝶飞飞2003-09-13 14:03:21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3658  [删除] [编辑]
应该是:tclyr@yahoo.com
  对不起哦!!!
欧阳荐枫2003-09-20 15:00:33 发表题为【评论: 评论:】的评论,序号:6033  [删除] [编辑]
你叫什么名字罗?你莫带我的笼子,搞不定你就躲在我背后,是哪班的?快说!不然的话,哼哼!
007 232003-11-08 15:15:50 发表题为【评论: 血浓于水的“偏见”】的评论,序号:31575  [删除] [编辑]
想不到欧阳老师还经历过这样事!写得很逼真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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